地窖囚禁性侵未成年少女,被告人获死刑!
2021-09-292019年3月25日,湖南凤凰县一名单身男子在自家房屋地下挖洞囚禁16岁在校女生24天,后被警方解救。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龙喜和驾车搭乘路边等车的被害人龙某某,在其上车后产生囚禁强奸歹念,遂采取捆绑、封口、麻袋蒙面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将其锁上铁链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期间以枪杀、电击等方式进行恐吓,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喜和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龙某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枪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龙喜和强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十分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龙喜和到案后虽认罪,但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不足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龙喜和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龙某和实施犯罪是在2019年2月13日,当时他把16岁的受害女生骗到车上,然后带回家囚禁起来,期间他多次性侵该女生,长达24天,最后女孩被警方解救出来,龙某和被绳之于法。湖南少女被囚地洞样貌曝光,整个环境让人心惊,而16岁少女这样如地狱一般的环境下被性侵24天,给其心理身体都印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3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龙喜和强奸、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龙喜和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龙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72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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