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已过退休年龄误工费还能赔偿吗?
2023-01-31在近几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显示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占一大半。
一些保险公司经常以受害人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从事正常工作为由,以受害人不存在误工费损失拒绝赔偿误工费。那么,到底要不要赔偿呢?
案例分享
2021年11月4日,某汽车公司出租甘某其名下的小型客车,甘某驾驶小型客车在行驶过程中与骑三轮车的周某发生碰撞,导致三轮车上的人员石某受伤,两车受到了严重损害。
经过当地交警大队认定,甘某承担主要责任,周某承担次要责任,石某无责任。并且石某在治疗结束后,经当地的鉴定中心鉴定其结果为: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十级伤残;损伤后的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75日,营养期为105日;后续取出左桡骨钢板费用约需9000元。
该汽车公司给甘某的小型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三者险。
双方协商无果,石某将其保险公司起诉至当地法院。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甘某作为事故车辆的驾驶人,因其在本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对其给石某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石某128925元(包含误工费24486元),在三者险限额内赔偿石某15593.37元。汽车公司作为小型客车的所有人,石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公司对其损害存有过错或存在其他无过错赔偿的法定情形,因此,汽车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公司在一审结束后,表示不服,该公司认为石某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能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不能证明石某有误工收入,一审法院认可石某误工损失存在明显错误,遂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二审认为石某虽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具有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能力,石某的请求不超过法定规定的范围,所以驳回请求,维持原判。
律师有话说
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
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其实际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那么其要求赔偿实际减少的收入的误工费应当予以支持。若是农村的可以提供足够证明的,按从事农业生产对待;若是城镇返聘人员,按其提供的返聘合同和单位出具的证明,计算其实际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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