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驾车撞伤人,责任如何认定?
2023-02-02在小区强行停车
与小区保安发生争吵
因疏忽导致车辆突然行驶
撞伤小区遛弯的大爷
那么这个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吗
小区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案件分享
某日,董某驾驶小型轿车去朋友家玩耍,车辆行驶至小区,由于该汽车未录入该小区门禁系统,董某强行要求进入小区,遭到了保安的拦截,双方发生了争吵。
该车辆进入小区以后,没有熄火,临时停在了车门内侧车道,后来保安过来拦截,争吵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车辆突然行驶,撞伤在散步的大爷侯某。
侯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总共103天,花费医药费3万元钱。经鉴定:侯某某护理期限拟为伤后120日;营养期限拟为伤后120日。
该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2022年6月,侯某将董某诉至法院共计赔偿8万余元,董某认为自己交保险了这个钱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认为该事故没有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应该承担不超过50%。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本次事故发生在小区内,交警部门未出具事故认定书。在原告侯某家属报警后,派出所出具一份证明,该证明未对当事人之间的事故责任进行划分。
由于董某在驾驶过程中未尽到避让行人而引发了本次事故,侯某在本次事故中并没有过错,董某应该负全责。
涉案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应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内赔偿侯各项损失共计45172.12元,对侯某某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失部分32165.69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共计赔偿原告侯某某各项损失共计77337.81元。法院最终作出判决:
1.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侯某某各项损失共计77337.81元。
2. 董某某不再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
3. 驳回侯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有话说
小区是大家共同的家,维护需要每个人的努力,驾驶机动车在小区行驶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行人。在道路两侧行驶注意多观察周边情况,切勿嬉戏打闹。小区是我们大家共同生活的场所,小区的安全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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