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日,这些知识你要了解!
2023-03-15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那315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怎么才能正确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1:加大消费欺诈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的,赔偿1000元。
2: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现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举证责任。
3: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4: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一点享法提醒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记得拨打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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