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一审判处死刑
2021-09-10案件回顾:
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事件节点:
劳荣枝,1974年生人,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
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跟随其当时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
1999年11月18日,法子英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逃亡近20年后,2019年12月,逃亡近20年的劳荣枝在福建厦门落网。
2020年12月,劳荣枝案在南昌中院开庭审理,最后陈述阶段,劳荣枝向被害人家属致歉。
2021年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决被告人劳荣枝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系情侣关系。在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谋划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故意杀人案件,其中劳荣枝参与杀害5人,并抢劫大量钱财。期间,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俗称“坐台”)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并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劳荣枝犯作为主犯,犯下了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情节十分严重!无论哪一项罪名,现有证据都足以支撑起死刑!那么我国《刑法》中对这些罪名都有哪些规定呢?
1. 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最高可判处死刑。
3. 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是正常的行为,也是合理的要求和该有的权利,毕竟这是生命的剥夺。上诉是希望能得到改判,只要有一线生机,被告人都会抓住,这也是合法权利,法律也必须保障。
对此重大案件,每个环节程序都必定是高标准严格审查的,我们静待后期判决。最后,望死者安息,愿世间再无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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