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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如果有劳动纠纷如何解决

2021-09-11

我是已经退役近10年的老兵,当时复员以后应聘到一家企业上班,这两年企业改革合并,我所在的部门很多人已经被分流到本部,剩下的员工不是因为学历低就是因为个人是招聘的处处被打压。

特别是像我这种退役的老兵(学历低、职称也低),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的工资改革,本人的薪水由原来的4000多降到了2000多,向领导反映实际困难,领导说如果不满意可以辞职,感觉就像欺负人,现在合同已经到期,单位也不给续签,我去找人事主任,人家就给我来了句:你去告,我就看看单位能耗得起还是你个人能耗得起!想问下这种情况下难道真的只有自己辞职了吗?怎么才能维护我这名老兵的合法权益!

图层 46.jpg

■法官说法■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服务热线

400-619-8882